欢迎来到开云官方网站开云Kaiyun!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最新公告  人事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度“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11-06来源:开云Kaiyun点击:213

关于做好2023年度“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函〔2023386号)精神,现就做好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推荐范围

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、重大工程、重大项目,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、重大基础科学研究,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面向在我省高校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。

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。已获得过“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的”人员,不再重复推荐评选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(境)留学1年(含1年)以上,在江苏全职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,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;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;近五年在相应领域取得突出创新业绩或创业成果,具有典型示范效应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自主创(领)办企业的领军型科技企业家,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,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,产业化成效显著。

(二)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,实现重大发明创造、重大技术革新,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,经济效益显著。

(三)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,取得开创性成果、科学价值重大,达到国际先进 或国内领先水平。

(四)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,成绩卓著,对社会发展和团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,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。

三、表彰名额及推荐指标分配

全省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表彰名额为50名。获奖人员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称号,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。

公司有1个推荐名额,请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,各基层单位限报1人,若无合适人选,可不推荐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其他工作要求可进一步查阅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》(附件1)。

请各单位于117日下午17:00下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队办邮箱(szb@nuaa.edu.cn):

(一)2023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(附件2

(二)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(附件3)。报送两份纸质版推荐表,须按推荐程序加盖公章。

(三)推荐人选附件材料。主要包括身份证明、留学回国经历相关证明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等复印件,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、论著复印件等,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,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出资情况说明、工商股权证明、验资报告、公司章程等。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。

涉密材料应脱密处理。附件部分先行准备,暂不提交(通过评审后提交)。通过评审人员的推荐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(一人一袋),封面注明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材料、姓名、单位、推荐地区或部门。

 

联系人:瞿安俐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25-84892739

 

附件:1.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“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.doc

    2.2023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.doc

    3.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.doc


分享: